当前位置:首页 > 自考专升本

河南省自考实践课考核办法第三章 报名及考试地点


发布人:张老师 访问量: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 第三章 报名及考核地点(场所)

  第十一条 应考者一般在该课程所涉及的理论考试合格后,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。应考者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(设计)或毕业综合考核。

  第十二条 报名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省考委确定。

  第十三条 实践性环节考核地点(场所)和所需各种仪器、设备、材料等必须符合考核大纲等有关规定的要求。

  第十四条 实践性环节考核地点(场所),一般应设在主考学校,也可设在其他高等院校、科研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等。

  逐步建立实践性环节的学习和考核基地。

本文由 河南自考网 首发,转载引用请标明来源

网上报名入口

已有38386人成功提升学历
标签:
相关阅读